2024年5月公正性声明

创建时间:2024-06-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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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本中心所有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本中心郑重承诺:

1.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客户秘密,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杜绝虚假报告,避免不实报告,独立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活动,不受任何行政、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经济利益、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公正准确和可追溯。

3. 严格按照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方法,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

4.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可靠。

5.严格遵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和契约,严格履行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样本和检测数据用于本中心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

 

6.坚守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一视同仁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完成检测任务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7. 不转让、出租、出借本中心的资质认定证书与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过期、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8. 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客户的监督,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并在3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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