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定15条
创建时间:2018-09-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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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苗接种管理的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也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体现。通知要求, 一要合理规划,满足群众接种需求;二要合理布点,提高服务可及性;三要合理布局,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四要规范疫苗集中采购;五要规范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六要规范接种单位和人员管理;七要规范接种和管理;八要简化工作流程;九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十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十一要继续推进示范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十二要加快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和疫苗追溯及冷链温度监测系统建设;十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十四要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十五要落实人员编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