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服务对象的一封信

创建时间:2019-06-13 09:20
浏览量:0

img1


致服务对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服务对象:

为进一步深入摸排扫黑除恶治乱线索和案件,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接受疾控服务的人员利益,深化扫黑除恶治乱的整治力度,确保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落到实处。疾控中心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中心范围内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据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我中心扫黑除恶治乱重点工作如下:

一、打击“哄闹”事件和恶意投诉问题

依法打击侮辱、威胁、殴打疾控人员非法限制疾控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在疾控机构私设灵堂、焚烧纸钱、摆设花圈、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恶劣行为。依法处理故意扰乱疾控工作秩序、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故意诽谤等问题。要主动对疾控服务过程中的投诉(信访)、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疾控服务纠纷(信访)要挂牌督办,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疾控工作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药师执业证书》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超出授权认证范围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或在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诱导下开展临床保健业务、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以疾病预防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对外服务窗口科室的违规执业行为。

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欺骗服务对象盲目检测的行为;虚构疾控服务伪造疾控文书或开大处方的行为;虚记或多记疫苗数量、疾控服务项目、医用耗材搭车吃药的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医腐败”行为

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微腐败”和“医腐败”问题,认真查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帮助亲戚朋友进行“虚假体检、虚假接种”等损害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微腐败”行为。对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规活动严肃查处。

五、整治单位周边治安乱象

坚决整治服务环境“吵(闹)、(拥)堵、(混)乱”和卫生间“脏、臭、差”问题,彻底清理疾控中心周边无证经营摊贩和间歇叫卖小贩。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服务型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以及盗窃、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查处乱收费和过度服务行为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检验检测项目,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疾控机构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力,非合费用控制不力等问题。重点整治过度检查、违规使用耗材、违规疫苗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七、查处发布疾控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疾控信息监测,疾控中心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疾控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疾控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八、查处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坚决杜绝疾控机构为不良企业产品代言背书等情况。严格查处疾控机构尚未取消或停征“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等行为,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实验、或实验设计缺陷,以虚假数据或不确定数据为特定产品撰写专业文章或学术论文,以及借预防接种机会宣传推广无关产品的行为。依法严惩制造、散布虚假疫苗消息,或利用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以及疑似异常反应问题制造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欢迎广大服务对象对扫黑除恶治乱提供线索,对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问题,请及时向城固疾控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反映。

来访(信)地址:城固县疾控中心办公楼三楼扫黑除恶办

举报箱地址:卫健局大院门口东侧外墙醒目位置

举报电话:0916-7212564

举报人反映相关线索时,请尽量提供相应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及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疾控中心扫黑除恶办将对信访举报内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城固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916-7210108

城固县卫健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16-7213779

疾控中心扫黑办举报电话:0916-7212564

疾控中心扫黑办举报邮箱:chenggucdc@163.com



         城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网站导航